悬挂非商丘市交警支队核发的电动车号牌,在商丘市区道路上行驶一律视为无效号牌!
请大家相互转告,不要购买外地号牌电动车在商丘市区行驶,莫存侥幸心理。
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无牌的处罚:
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依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处罚5—50元罚款。(违法代码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