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头条热点 > 正文
    购物车
    0

    睢县卫生计生委出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

    信息发布者:haokang0370
    2016-12-15 10:26:39   转载

    近日,睢县卫生计生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制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在系统内破除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树立廉洁自律、勤俭节约作风。

    所谓“十不准”,即:1.不准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及服务对象以任何形式打招呼;2.不准借机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其他单位以公款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3.不准安排豪华车队、豪华宴席、豪华仪式,婚嫁使用车辆不得超过10辆;4.不准超出亲属范围安排婚丧喜庆宴请活动。安排宴席应控制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宴请人员严格控制在事前报告范围内,严禁化整为零、多次多地设宴,严禁铺张浪费;5.不准超出亲属范围办理三周年、十周年祭日活动和操办孩子圆九、生日寿辰、当兵、升学、调动、乔迁等各项事宜;6.不准以组织或单位的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7.不准单位和个人在婚丧事宜中用公款送礼、因私使用公车赴宴吊唁;严禁使用公务车辆或者安排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参与婚丧喜庆事宜;8.不准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在饭店、宾馆举行的近亲属以外的婚丧宴请活动;9.不准在个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中动用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10不准在婚丧喜庆事宜中搞封建迷信等影响公共秩序和损害卫生计生系统形象的活动。

    为使“十不准”落到实处,全县卫生计生系统还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同时,明确由委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监督检查责任,对顶风违纪、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特别是借机敛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